非法改装车辆深夜飙车“炸街”,没博到眼球却把青岛公安招来了,结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1日讯轰鸣的引擎声、刺耳的刹车声,非法改装车辆的“炸街”危害交通安全、严重扰民,尤其在夜间更令人不堪其扰。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重拳整治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近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一辆摩托车正在漓江路飙车“炸街”。交警大队三中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处。0时20分,在漓江路与罗浮山路路口处,民警将该车辆查获,经现场核查,发现驾驶人邓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车辆所悬挂的号牌与车辆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对驾驶人邓某进行身份核实时,发现邓某出生于2005年,今年只有17岁,还未成年。随后,民警通知其家长赶到中队,并将车辆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在随后的查处行动中,民警又连续查获两辆奥迪车,均涉嫌改装轮毂及排气管。经查,两名驾驶人均为20岁左右的年轻人,为吸引他人注意、追求个性化,对车辆的动力系统、排气系统及外观进行了改装,改装后的最大特点就是功率大、噪音大。当晚,刘某驾驶改装过的汽车在路口等待信号灯时,故意挂空挡轰油门制造噪音,转弯后故意挂二档加速制造噪音;苟某驾驶改装过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为寻求刺激故意制造噪音,且经调查发现刘某、苟某驾驶车辆在漓江路有过多次飙车“炸街”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将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

警方提醒:“炸街车”在车辆的排气管、轮胎、悬挂、进气口等部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改装。车主认为这样的改装能使车辆外观闪耀,油门轰鸣,博人眼球,帅气拉风,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私自改装的“炸街车”不仅分贝高、噪声扰民,还往往伴随飙车竞驶、超速等违法行为,为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查严处,全力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李鹏 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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