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购房新政,居民迎来大利好

据报导,北京市通州区近期调整改善了其住宅购置政策,以提升区域内居民和工作者对购房的选择权。

近期,北京住建委与通州区政府联合发布公告,即日起向满足特定条件的四种家庭提供在通州购买房产的资格。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通州区购房政策中的本地户籍、社会保险和税收缴纳年限的最长时限由原先的3年放宽至现在。这一新规旨在全心助力城市副中心实现高质量的建设与发展。

根据透露,2015年8月,为达成抑制投机性购房的政策目标,《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宅销售监管的通知》公布并实施。该通知明确规定可在通州购买商品住宅的只有四类群体,包括:拥有北京市户口且无自住房的居住者;北京户籍并持房已满三年且现居于通州区的居民;北京户籍拥有一套住房,且近三年来持续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居民;虽非北京籍但在过去三年内却持续缴纳社保或个税且京内无房的外来居民。在房地产界,此限购举措被誉为“史上最为严格的调控政策”。

该项目自启动以来历经数年,本市房地产业稳步增长,成果显著。以通州地区为例,在规范规划及有序推进下,千年新城逐渐崛起。重要标志之一便是行政办公区一、二期相继投入使用,吸引众多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入驻,从而促进了通州居民数量的直线攀升。据官方数据测算至2015年末,区内常住人口达137.8万人次;至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该数值已跃升至184万人次。

责任方已明确公布,为推动职住均衡发展和提升通州市民居住质量,现正审慎优化现有购房规范。

依续惯例,北京户籍无房家庭仍可获得购买通州新建商品房一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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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通州籍并已购房的北京市民家庭而言,无需严格遵守迁入三年之期的规定;只需满足市内住宅购买要求,便能再度于通州置业。

- 已有北京住房且非通州户口的第三类家庭(仅拥有单套房产者),若在通州区具有稳定工作并保持良好的劳动雇佣关系,则数年无需缴付强制性社会保障金或超过累积税金限额后仍可再次购买一处商品住宅。

- 针对第四类京籍群体中无固定房产者的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即取消了他们在通州区内须具备近三年持续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的要求。只要他们本人在通州区域内有稳固工作,且能严格遵守北京市相关购房规定,即可获得购买一套普通住宅房的资格。

本次全国首次实施的购房限制政策,对四大直辖市的特定区域进行全方位的改良和改变。无需遵从户口和社保证明,或税收满缴期限需达到三年的双重条件,将有助于通州区吸引更多医生、教师及其他专业人士的加盟,他们的参与,将能有力地保障副中心建设与运营所需的生活服务。此政策将满足上述人群合理的居住需求,并共享副中心的繁荣成果。

众多学术权威纷纷指出,本次修订将有力地推进通州区的高质量发展。废除落户以及需缴满三年社会保险税款的限制,无疑将吸引全球各地的人才前来就业与定居,真正落实职业居住一体化原则。

优化策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众多通州职业人士纷纷表述新政策扩大了置业途径,助力他们更深入的融入区域发展进程。经过修订的房屋限购制度为在该区域内注册并工作的人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大力推动通州朝高端方向稳步前进。此番调控将能实现人才居住与工作均衡发展,满足市民合理的居住需求,共同分享北京市副中心建设带来的繁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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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各界热心读者,献计献策,优化改进近期通州实施的购房监管政策,传播至亲朋好友,让更多人了解此举对于地区未来发展所产生的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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