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创业团队申报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2016年至2020年毕业校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0号)文件精神资源和社会保障、省财政厅,现组织动员我院创业团队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具体申请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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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项目应为毕业生及全日制学生毕业5年内(2016年1月1日后)在苏州实施注册的创业项目。

2、项目已在苏州实施并注册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申请人是项目的合法所有者,自登记起至申报上一年度末的实际投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投资比例或股权比例不得低于30%。

3. 项目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申请人和项目业主同意在公共媒体上披露项目相关信息。

4. 该项目新颖可行,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和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商业发展前景,具有较高的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 项目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未解决的法律、经济纠纷。 员工合法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6. 项目业主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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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以下情况不属于申报范围:①项目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项目); ②项目业主为加盟商或企业分支机构; 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盈利组织企业单位(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商业户发生变更; ④ 申请人因提供虚假信息而被取消资格的; ⑤已被认定为江苏省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含创意项目)申请人的,不得再次申请。

8、项目须向项目业主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大学项目请联系学校就业创业指导站进行申请。 项目业主分布在多个地区的,须向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不得跨地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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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口径说明

1、申请人自注册起至上一年度末实际投资额高于(含)3万元且低于6万元的,对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3万元补助。

2、申请人登记至上一年度末实际投资额高于(含)6万元且低于20万元的,按申请人登记至上一年度末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将提供年份。

3. 申请人自注册起至上一年度末实际投资额高于(含)20万元的,对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

3. 文件提交要求

1、申请材料准备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2、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精装本)、电子版1份(非全书扫描件)。

3、每个申请项目填写《省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申请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并提交报纸原件一份、电子扫描件一份。

4、所有电子材料请于6月3日前以“负责人姓名+毕业年份+毕业专业+项目名称”的形式发送至wzxyh_20090518@126.com。纸质材料请发送至校友服务办公室三创学院中心。 投递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校友服务中心,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803683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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