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布人才科技强市战略支持高层次人才来丽创业创新申报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来黎创业创新,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丽水市关于新时代人才和科技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丽水市发[2023]5号)等文件,现将申报公告公告如下:

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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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半导体、健康医药、精密制造、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

申报类型

创业项目。 主要针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丽水市创业(领衔)创办科技型企业。

申请条件

1、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

2、具有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跨国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计划,具有国内外领先的技术成果,符合丽水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可产业化;

4、申请人必须是公司主要创始人、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自然股东。 申请人自有资金(含技术股)、后续创投或团队持股比例占创投投资额的20%以上。 ,且以下风险投资或团队持股不能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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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2年4月1日后,创办(牵头)丽水市科技型企业。 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6、对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推荐单位批准,学历、职务等条件可适当放宽(不超过一项)。 同一申请人作出的声明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支持政策及相关福利

01

1.对入选的创业项目,5年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专业、A类、B类、C类分批给予支持,最高总额1000万元、500万元、 300万元,经费150万元。 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项目启动后拨付40%,二、三期拨付30%。

2、安排营业地点。 对“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创业项目人才创办(领衔)的企业,提供100至3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工作场所或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企业的实际需求。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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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信贷支持。 创业项目可享受重大类、甲类、乙类、丙类分别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信用贷款,并享受贷款内贷款基准利率(LPR)贴息限制。

4、基金投资优先。 创业项目纳入基金项目投资库并优先投资,为其生产产品提供展示平台。

04

05

5、其他政策优惠。 入选“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的人才,可按照丽水市现行政策享受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大事化”政策。

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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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 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1日,申请人须登录“丽水市科技创业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丽水市科技创业综合管理系统),填写《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请表》 》,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合成PDF格式文件)进行申报并告知项目实施单位。

(2)正式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当地招商部门对申请人的身份、护照、国籍、学历、经历、成就和业绩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 6月底前,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成员单位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向市专项办提交核心专利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审查与答辩。 7月初,市专项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项目进行了评审和答辩。

(5)审议。 市专项项目办公室综合考虑专家意见、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项目实施单位反馈意见后,确定初步名单和支持类别。

(六)批准并公告。 该文件经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会议审议下发。

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网上申请时需填写以下材料

1、《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请表》,详情请参见网络版。

2. 配件材料

(一)身份证或护照; (二)学位证书; (三)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登记表或证明报告。 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境内外工作证明材料; (五)主要成果(代表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者证明材料; (六)设立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 (七)公司章程; (8) ) 商业计划书; (九)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十)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十一)个人承诺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其他需求

01

(一)申请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整。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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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选文件公布后,申请人须与当地部门签订项目合同或协议。 合同或协议中的项目目标应当与申请表一致,并作为政策实施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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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3

(三)本文件下发后两年内未在丽水市办理相关落户手续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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