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公布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人才集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支持更多大学生来湖北创新创业,2023年将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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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在校学生(含保留学籍、休假创业学生)。

(2)毕业5年以内(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专(高职)生。

(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高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

上述主体应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本次扶持资金与“中国创造之翼”大赛扶持资金可高可低,不得重复享受;如应征人及项目此前已获得过“中国创造之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次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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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并符合申请人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公司首批创业团队成员(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且投资(或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公司设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大专以上学历期间或者法定代表人大专以上毕业后5年内,且工商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之前(含2022年8月31日)。

(四)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计划支持项目公示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化。

(五)除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外,雇用三人以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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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申请之日起至2023年拟支持项目公开披露截止日,支持对象及项目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犯罪记录。

(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制度。

(8)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下载并学习《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证件照(个体工商户适用)(证件照,白色背景),请上传个人证件照,照片尺寸不大于5M,JPG或PNG格式。

(2)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学历证明电子证明表。

1.湖北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下载)。

2、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下载)。

3.港澳台地区、外国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认证)。

3. 项目商业计划

您可以登录后下载模板。

(四)就业证明

1、劳动合同。企业与三名全职员工(不包括法人代表和个体经营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合作社对全职员工没有硬性要求。

2.工资单。

您可以登录后下载模板。

提供上述三名员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连续三个月的工资记录,工资记录可提供方式如下:

(1)通过企业账户或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工资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银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

(2)如通过支付宝发放工资,请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收据》(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

(3)如工资通过微信支付,请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收据》(含财付通支付业务收据专用章)。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采取现金支付形式,提供现金支付券。

(五)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

四、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3月15日至5月15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后,根据身份类别选择申报渠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法人登记、按顺序申报项目。或可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在线申报、法人登记、按顺序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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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评审(3月15日至7月25日)。项目评审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1.资格审查

对于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性、材料合规性后,予以网上提交。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性、材料合规性后,予以网上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须于6月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须于6月2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各市州团委须于6月23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所有项目经网上审核、报送后,各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经各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交项目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字盖章后,于7月3日前报送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 项目初选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团市委组织实施,采取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开展,项目基本信息可登录系统下载。评委由地方政府邀请,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2:2:1比例组成,并签署评委承诺书及责任书。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参照项目初审标准,按行业类别(AE,共5个类别)进行评审打分,按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向省级推荐,各地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初选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团市委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月15日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报送。所有项目网上推荐、报送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年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2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级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团委联合对各市州向省级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省级审核项目名单。

(四)省级评审。由高校、专业行业协会、创投机构、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通过省级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支持金额。计划支持资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将进行专家评审。计划支持资金排名前十的项目,需通过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支持金额;未参加创业大赛的项目,仅提供8万元支持资金。

(五)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团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名单,并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收到项目举报线索并经核实,立即终止对该项目的支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支持方式

(一)资金支持: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通过评审的每项项目给予5至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二)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服务,获得资助金额8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上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王伟航

电话:027-87811208、027-86653290

邮箱:396659657@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杰

电话:027-87858627

邮箱: hbcypx@91wllm.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子路169号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430071

省团委联系人:梁成

电话:027-87235255

邮箱:hbsqczx@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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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平台技术员:徐静

电话:027-8726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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