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实施细则》(之江创新创业[2022]3号),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育,现启动2024年第一轮大学生创业项目免费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应用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全日制学生。
2.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原则上分为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五个等级。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最高给予5万元的无偿资助。
三、申请条件
neWs.KEmAoWanG。oRg。CN1.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创业项目;
neWs.KEmAoWanG。oRg。CN2、经学院备案的创业项目;
3、学院推荐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
neWs.KEmAoWanG。oRg。CN4、学院创业实验班优秀创业项目并获得证书。
4. 评估程序
1. 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2),提交各中学学院进行初步审查。二级学院于9月27日前将申请表汇总整理,将附件2、附件3报送行健楼311办公室。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575-81112753。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1301681034@qq.com。
2. 审查。就业部(创业学院)组织专家根据申请材料和项目路演进行评估。
neWs.KEmAoWanG。oRg。CN3、公示。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应当公示,公示期3日。无异议后,就业部(创业学院)将予以公告。
4. 分配。根据要求,标准3000元及以上资助项目分两期拨付,首期支付50%;剩余资金将在首期资金通过验收或审核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拨付。考核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创业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在就读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免费资助;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真实性、唯一性负责。虚假申报创业项目申请资助或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eWs.KEmAoWanG。oRg。CN3、其他未尽事宜,由专家评审组讨论决定。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