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金_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_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沈阳市高校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的公告

nEws。kEMaOwAnG。ORg.CN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实施细则>等四项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局〔2023〕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政策内容

1.毕业5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沈阳市高校学生在我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孵化平台(以下简称“孵化平台”)以及“一城一园三区”范围内的新型创业项目,经审核批准,可给予5至20万元无偿资助。

2.对经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我市创业项目,经审核批准,可给予3至50万元无偿资助。

二、应用对象

1、毕业5年内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沈阳市内高校在校学生。要求:学历或学籍类别为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学历或学籍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经认定的回国留学人员。

要求:

(1)在国外留学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留学生(合法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国永久居留权或具有留学国重新入境资格者可参照执行)。

nEws。kEMaOwAnG。ORg.CN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本科以上)或者具有国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累计360天),取得一定成果的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

三、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须在沈阳实施,企业须已在沈阳市注册登记3个月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在沈阳市纳税。

nEws。kEMaOwAnG。ORg.CN

2.项目申请人是指担任项目承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且持股30%以上的大学生。

3、毕业5年内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及沈阳市在校大学生在孵化平台或“一城一园三区”内创办企业时间不得超过3年,时间计算范围为企业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至提交资助申请之日止。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及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在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行政处理、移送司法机关、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犯罪记录、环境违法、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纳税、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四、注意事项

nEws。kEMaOwAnG。ORg.CN

1.所有申报信息的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2.自获得资助之日起一年内,项目实施企业须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得迁出沈阳市,否则将退回资助资金。符合我市“学子追梦沈阳”专项行动多项政策的,只能享受一次,按照“从上、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先前的建议:

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_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_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金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金_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_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_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_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金

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_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金_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