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昨晚,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5月1日起,本市更新或新增的汽油出租汽车强制报废年限将由现在的8年调整为6年,纯电动出租汽车、无障碍出租汽车和重大活动保障用出租汽车则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市交通委表示,为有效减少老旧出租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管局7个委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出租汽车报废年限的通告》,自2015年5月1日起,本市更新或新增汽油出租汽车执行6年强制报废标准,并鼓励在用老旧出租车提前报废。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汽油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这也就意味着,自5月1日起,本市汽油出租车的使用寿命将再减少两年。值得注意的是,《通告》所指出租汽车不含纯电动出租汽车、无障碍出租汽车和重大活动保障用出租汽车。另外,早在2008年,北京从英国共引进了70辆无障碍出租车,至今已有七年时间,这些车也基本接近8年的出租车报废年限。而从今年起,本市还将大量增加无障碍出租车的引进数量。

市交通委介绍,为鼓励、引导在用出租汽车提前报废,本市制定了出租汽车提前报废相关鼓励措施。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2015年5月1日前注册登记且使用年限不高于7年的出租汽车提前报废的,每车补贴1万元。本市还鼓励在用出租车更新使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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